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号)要求,公布合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铸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16.95万

17.05万

7351

1.4万

7713

7409

1.12万

1.12万

1.04万

1.34万

1.08万
7909

1.04万

1.19万

2589

9622
7526

7492

3207

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