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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出台加速新能源汽车下乡进程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3:52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针对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开展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并且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充换电设施天然具有利用小时数偏低且具有明显的潮汐功率现象,最大容量要求高,但利用小时数偏低。假设按山东35kV等级用户,单桩60kW功率,每天利用2h进行测算,则容量电费约为1452元/月,折算电度费用约为0.4元/度,免收需量电费显著提升场站运营收益,降低充电成本,进而降低用车成本,提升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意愿。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共享等方式优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4月公共充电桩增加6.7万台,同比+52%;1-4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88.2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22.2万辆,桩车增量比为1:2.5,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均保持较快增长。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的超前建设有望提高用户的补能便捷性,间接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


《意见》提出,要严格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管理,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接入政府充电设施监管平台,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新能源汽车电池充放电次数多,对充电桩及其他设备的定期检查将会很大程度提升消费者用电安全性,间接降低消费者观望情绪,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进程。


《意见》提出,要通过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加快公共应用领域推广、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等方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新能源汽车。根据乘联会数据,23年3月纯电乘用车在乡县地区渗透率为16%,插混乘用车渗透率为8%,乡县地区具有较大的消费潜力,该《意见》发布后,各省市将加速推出涉及消费券、以旧换新、充电优惠券和消费信贷的实施细则,切实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打开行业空间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