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对应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作相应调整。其中安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100,106.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100,05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000.00万元;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80,181.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70,000.00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东佛山,通过多年的自主布局和外延并购,目前已形成了国内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主要经济区,国外覆盖法国、匈牙利、墨西哥、 塞尔维亚等多个国家的全球化生产布局,但在安徽、重庆等区域暂无产能布局。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将实施“安徽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以 及“佛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以及汽 车轻量化零部件,有利于公司充分把握新能源汽车转型发展和汽车轻量化的行业发展机遇,并进一步巩固扩大公司在该领域的先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