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铝材产量3962.4万吨,同比增长24.04%(见下表)。笔者(包括业内人士)对2013年我国铝材产量存有质疑。
为什么对2013年我国铝材产量存有质疑,不妨从铝工业投入产出进行平衡来论证。
(1)根据中国海关总署2014年1月10日公布的数据,中国2013年1-12月氧化铝进口总量为383万吨,出口氧化铝18.6万吨。全年氧化铝产量4437.5万吨。也就是说中国全年有氧化铝可用资源量为4802万吨(4437.5+383-18.6),全年电解铝产量为2204.6万吨,按此计算,说明用2.18吨氧化铝生产1吨电解铝,这一比例基本符合中国铝产业投入产出规律。
(2)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中国2013年1-12月原铝进口总量为37.1万吨,原铝出口11.6万吨;铝合金进口11万吨,铝合金出口45.6万吨;全年铝合金产量592.9万吨。也就是说铝锭总资源量为原铝总量(2204.6+37.1-11.6)+铝合金总量(592.9+11-45.6)=2788.4万吨。假设无论原铝还是铝合金全部用于铝材加工(实际上铝合金仅有20%可用于铝材生产),假设按最高90%的成品率计算(实际成品率约80%-85%),2013年中国铝材产量绝不会超过2510万吨。
另外,2013年上游电解铝产业产能与产量处于过剩状态,下游铝加工产业景气度也较低,因此,铝材的生产不可能动用上年库存的电解铝产量(即年末库存量不会低于年初库存量)。
按铝工业投入产出匡算的2013年铝材产量最多不过2510万吨,但与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铝材产量3962万吨相差1452万吨。质疑1452万吨铝材的原料(电解铝或铝合金)来自何方?笔者认为1452万吨铝材属于“无米之炊”。
再者,按国际铝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世界铝产量达4650万吨,若按85%的成材率计算,预示着2013年中国铝材产量消耗了当年全世界的铝产量,实属费解。
(3)原因分析
2013年中国官方公布的铝材产量至少重复统计1452万吨,重复率36.6%。笔者认为,造成铝材产量大量重复统计现象表现在:铝加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子公司之间的重复统计;产品合作铝加工企业之间的重复统计;跨区域县、市、省统计机构之间的重复统计。以上重复统计导致2013年中国铝材产量重复统计1452吨以上。追其根源就是目前产量统计方法的不科学性(产品产量定义为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可供销售的合格产品的实物数量)。
在铝加工业,从铝材坯料到铝材成品链条很长,有时,从坯料(铸轧板、大扁锭、圆铸锭)到各种铝材需要多加企业来完成,报告期内生产的可供销售的合格产品存在半成品的情况。如近年西北地区新增大量电解铝产能,不少企业将产品定位于铸轧板、大扁锭、圆铸锭等铝材坯料,按目前执行的统计方法,必定要按铝材统计其产量上报,但这些坯料销售后,还要由购进企业再加工铝材,也必会按铝材统计产量上报。这样的结果,必将造成全国铝材产量的重复统计,造成铝加工业的假繁荣,不利于我国铝工业的科学发展。为此,建议,铝材产量的统计方法必须改革,真正反映铝加工业的实际运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