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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专项产业支持政策落地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5:21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于近日正式印发下达,文件重点围绕再生铜铝、钢铁、钨钴和稀贵金属四类再生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全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年产量突破2000万吨。


加大产业延链强链激励力度

1、对招引的产业带动强、经济贡献大、延链强链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省级予以“一事一议”支持。

2、在将市州、财政省直管县上划省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年增量50%奖励给相关市州、财政省直管县的基础上,省财政对政策实施力度大、产业发展好、税收增长快的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重点市县加大奖补力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推动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1、支持创建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鼓励示范企业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规范有序设点回收废旧资源,支持建设有色金属再生资源物流园和交易中心。

2、对新获评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省财政给予200万元至5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省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


强化金融政策引导支持

1、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等合作,创新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等,加大对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2、加大湖南省新兴产业基金对省内有色金属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基金公司,省财政按照投资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完善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环保政策

1、科学确定符合标准的外省危险废物转移利用类别,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流程。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支持四条产业链上精深加工企业及时获取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原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降低企业负担。

2、依法对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恶性竞争、挂靠外省开票等行为予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购销不开票(“裸进裸出”)等偷税漏税行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3、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在省内开票,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防止税收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