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的全部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和“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
拟将“大型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9,553.00万元及其利息净额36.48万元,和“新能源汽车电机壳体、底盘及车身结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6,698.52万元,及公司自有资金3,000.00万元,共计19,288.00万元,投入新项目“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加工中心”。该项目系对压铸成型后的新能源汽车大型一体化结构件进行精密机械加工,该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1年,该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35,335.03万元,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 1年)为 5.20年。

17.01万

17.12万

7364

1.41万

7751

7429

1.13万

1.12万

1.04万

1.34万

1.09万
7925

1.04万

1.19万

2636

9640
7565

7531

3249

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