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选择确定了14家整车(机)生产企业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
这些企业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授权)、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
发改委提出,暂不允许再制造企业从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收购“五大总成”进行再制造;再制造产品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原产品新件的质量保修期;零部件再制造企业不得回收或再制造未获得授权的其他企业产品;再制造产品应进入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系统进行流通,不得直接向社会零售市场销售;再制造企业应获得可再制造旧件的原生产企业的商标使用权。再制造是把废旧产品恢复到像原产品一样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