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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争端败诉对国内产业影响有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22:50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日前就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争端上诉案做出裁决,中国部分败诉。有分析认为这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首次败诉,将对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带来不利影响。

长期从事进口汽车政策研究、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情报所总工程师黄永和,近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3年前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争端,已经时过境迁。即使这一裁决由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批准并生效,对中国的汽车产业的影响也十分有限。

中国忠实履行了开放汽车市场的承诺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开放国内汽车市场是谈得最艰苦的一项内容。长期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在高关税等贸易壁垒的严密保护,仍然属于幼稚产业,质次价高,竞争力很差。为了避免在开放市场后被进口汽车冲垮,经过艰苦谈判,争取到了宝贵的3年过渡期。从加入世贸的第二年2002年开始,至2004年继续对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逐步提高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同时,逐年降低汽车进口关税,整车关税从2001年的70%(排量3以下)和80%(排量3以上),降到20067125%

200511,中国如期取消了对汽车产品的进口配额管理,并在200671把进口整车关税降到25%的目标税率。中国政府忠实地履行了自己开放国内汽车市场的承诺。

争端核心是一些企业钻空子变相逃税

2005年初,中国取消进口汽车配额管理后,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发现汽车零部件进口异常增加。经过调查分析发现,个别企业通过化整为零、分散进口等方式,以关税税率只有10%的汽车零部件报关进口,然后在国内组装出售,变相逃税,进行不正当竞争。当时的汽车整车关税是30%,成套散件进口视为整车纳税。

为了规范汽车零部件进口秩序,打击非法拼装等不正当竞争,保护企业守法经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出台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并从200541日起实施。

根据这一办法,进口汽车零部件是否构成整车特征,有三条标准:一是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二是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包括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系统)()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以上装车的;三是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整车总价格60%及以上的。属于三项标准的任何一项,必须以整车的税率缴纳关税。

当时决定第三项整车特征核定标准自200671开始生效。由于有不同意见,后来把生效日期延长到200871执行。

一些外国公司把中国告到世贸组织的,就是第三项当时并未执行的条款。他们认为这项条款限制了国外汽车零部件进口,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进口散件组装汽车目前并不划算

商务部机电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实施后,分散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汽车零部件进口秩序得以规范。目前进口成套散件在国内组装的车型,只有少数SUV和高档轿车,每年的进口数量有四五万辆,仅占国产汽车产销总量的二百分之一。

近年来,随着大批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中国,国产汽车零部件大发展,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即使以10%的零部件税率分散进口,组装后的汽车竞争力也不强。

目前,在中国生产的绝大多数外国品牌汽车,国产化率都很高。进口零部件组装的少数几款车型,销量都不大,国内配套有一定困难。一些组装车型还没有原装进口同类车型卖得好。几款以组装为主在中国生产的高档轿车,已经宣布停产,而改为直接从国外进口。一些已经建起了生产线的也在加快国产化,尽量减少对进口零部件的依赖。

宝马(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马庆生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是长期的,肯定要在中国打造自己的零部件供应体系,提高国产化率,也是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也有部分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担心,当前国外汽车市场低迷不振,一些国外企业仍有可能利用整车和零部件进口关税税率差钻空子,关键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