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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对零部件供应商的要求:共享零件制造的机密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22:53

随着福特汽车公司汽车生产的日益全球化,其要求一些零部件供应商同意让其它零部件供应商来生产原先由他们生产的零件,从而令这些零部件供应商感到焦虑不安。 

以下就是由福特的观点引发的问题:假设有一家零部件供应商无法向福特在中国或泰国的总装厂提供零件。而福特想拥有雇用当地合同制造商来生产该零件的能力。

但对于原先的零部件供应商来说,这意味着要将技术机密转交给外来者。

当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在零部件供应商关系方面赢得高分时,福特即会要求该零部件供应商签署所谓的设计转让协议。但这种紧张状态也表明福特不会停止对零部件供应商施压,因为其正致力于在广阔的市场内削减成本和增加全球化生产汽车的产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零部件供应商将福特的技术共享要求称作一个“棘手的问题”。而另外一位零部件供应商则担心合同制造商会消化吸收自己的设计并将产品卖给福特以外的客户。

第二位零部件供应商还暗示,协议中的文字使福特能向零部件供应商施压,迫使其降价。在《美国汽车新闻》所获得的一份协议副本中,有一部分这样写道:“为了实现最佳的本地成本结构和保持全球基础上的通用性,此设计转让协议将会启用技术共享。”

Tony Brown是福特的采购部主管,他对零部件供应商们的这种担心不予理会,并称这些零部件供应商都是“偏执狂”。Brown表示,协议的措辞是可商量的,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制,但他也阐明,作为与福特做生意的一项条件,零部件供应商将不得不接受可能的技术共享。

Brown向《美国汽车新闻》透露,“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但这并不能使其成为有理的一方。”“否则会形成我们所不能同意的结果。然后他们会得到一个选择的机会:他们既可以与我们做生意,也可以不与我们做生意。”

Brown表示,如果有技术要进行共享,福特将确保原先的零部件供应商会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