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性上说,人,是排斥或拒绝灾害的。
然而,人们总会面临一些灾害。这些灾害,有的是想不到、挡不住的,如经常光顾人类的震灾、水灾、风灾等;有的是想得到,也能够事先预防或掌控的,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也有的事发突然,容不得你想或不想它就发生了,瘁不及防,难以应对。
对待自然灾害,人们大都采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态度和办法,从容中显出几分淡定,尽管大多时候是被动与无奈。
对待非自然性的灾害,之前有预防为主之说之举,之后则有举一反三之招之术,如若真正做到了、做好了,前者可以大大降低灾害频次或损害程度,后者则能够推及广大,福至大众。
所以,举一反三被人们视为社会经济生活尤其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规则,广泛地运用着。在人们心目占,举一反三作为灾害发生后的行为表现,具有更主动的姿态、更积极的色彩。
当一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社会很快地作出发应:媒介舆论形成高压,公共场所警力增加,人们防范意识增强,甚至出差临行前家人也会千叮咛万嘱咐,其担忧其牵挂其祝福之心之情溢于言表。举一反三转换成了群防群治的社会效应。
当某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从政府到行业,从行业到企业,同样会作出反应:体系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执行是否有力,监管是否到位。举一反三演化为体制机制层面的规范与准则……
不要以为他地发生的灾害与本地相距遥远就可以不闻不问,不要以为它企业发生的灾害与本企业无直接关联就可以不管不顾。事实上,根据事物联系普遍性和事物变化规律性的特点,任何一件非自然性灾害都不是孤立的,都不是不可知的,也不是不可控的。在这种背景下,举一反三就为我们广泛而深入地认知灾害、预防灾害、控制灾害,进而杜绝灾害,提供了基本的态度与方法。
然而,真正做到举一反三,需要我们高度的自主自觉,需要我们充分的自警自省,需要我们完全的自查自纠。
前不久,华东某企业发生粉尘爆炸灾害,75个鲜活的生命骤然间转化成亡灵!沉痛、警醒之后,我们难道不应该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