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产品不合格一事,犹如一石激浪,吸引了市场监管部门甚至警方的参与,也引起了众多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关注。
从事情经过来看,这不过是一起普通而平常的商业行为。格力实名举报,是格力的权力,其勇可嘉;奥克斯极力辩驳,也是奥克斯的权力,其情可谅。
然而,关键还在于广大消费者怎么看?怎么想?
消费者花巨资买回了附有合格证的商品,本来一家人欢天喜地乐在其中,如果这时有人告诉他所购商品跟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标准不符,还没有达到市场准入的门槛能效,他会作何感想?他的家人会有何举动?
不是有合格证吗?“标准不符,未达能效”的商品,算哪门子合格?
价格便宜?不错,相比而言,是便宜了一些,咱也多少冲着这个去的,但不是为了去买“标准不符,未达能效”品呀!降价从来只是商家的营销手段,决不应是降低品质的借口。难道“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真的成了现代谶语?
在商品面前,消费者只是弱势的一族。一般而言,企业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实现销售全过程中,消费者既不参与,也不知情。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讲,之所以购买此商品,既有品牌、价格、款式等因素的考虑,更有对厂商出具的、具有品质保障功效的合格承诺的信赖。
假如厂商都能够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设身处地地为消费者着想,从研发设计,到原料采购,到工艺制造,到市场营销,严格遵循国家、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假如企业都能够站在消费者立场,设身处地地为消费者着想,在生产制造中,严格按照工艺规程的要求操作,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假如社会监管部门都能够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设身处地地为消费者着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真正有效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就能买到既货真价实又称心如意的商品,就会得到只有满足没有遗撼、只有愉悦没有烦恼的情感体验。
而让消费者真正达到这种幸福体验,现如今实在是任重而道远。或许,在监督环节中加入同类企业间的相互监督,是一个值得一试的思路。